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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日,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,提醒考生注意,自考限制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的各专业,如果应考者不按规定报考,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也不发给毕业证书。
此外,凡符合报考条件而不参加助学辅导的考生,可就近就地选择助学单位注册,进行集体报名。各助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注册,并不得加收辅导费。此外,需要实践环节考核的自考生,报名时间确定为12月5日—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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